7月1日起陕西下调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本报讯(记者张电达)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再降低10%的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自2019年7月1日起,陕西下调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本次调价陕西电网和榆林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4.75分和3.17分,年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约11.94亿元。本次调价加上今年4月1日调价,陕西电网和榆林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累计分别降低6.93分和6.5分,各电压等级用户用电价格降幅均达到10%以上,全省年降价总金额约17.97亿元,全面完成了国家要求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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