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开展为期1年医疗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整治诈骗乱收费骗保等行为
本报讯(记者廉晶)记者昨日从省卫健委获悉,为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和公共卫生服务环境,5月起,省卫生健康委、扫黑办、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等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的卫生健康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将对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卫生健康行业乱象进行打击和整治。
不允许“协调挂号、安排病床”等“微腐败”和“医腐败”行为
整治“医托”“号贩子”乱象。从严惩处医院内部雇佣“医托”或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等问题。
整治“微腐败”“医腐败”行为。针对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医务人员中存在的“微腐败”和“医腐败”问题,认真查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个别干部利用职权赠送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医贿药贿”,以及帮亲戚朋友“协调挂号、安排病床”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行为。
整治单位周边治安乱象,整治就诊环境“吵、缺、旧”和卫生间“脏、臭、差”问题。
同时,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欺骗参保人员住院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依法打击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行为
打击“医闹”事件和缠访、闹访问题。依法打击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焚烧纸钱、摆放花圈、悬挂横幅、堵塞大门、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行为。
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或在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诱导下开展临床保健业务,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
术中加价将被纳入不良记分
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服务价格,未按依据收费等行为。严打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以及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重点整治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违规使用耗材、违规收费等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
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查处公共卫生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不良企业产品代言背书等情况。严格查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尚未取消或停征“预防性体检费”“卫生检测费”和“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等行为,及其工作人员未经实验或实验设计缺陷,为特定产品撰写专业文章或学术论文,以及借预防接种机会宣传推广无关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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