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建立0-3岁早教科学管理机制
□记者 原登荣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王越群、杨淼和邱祖凤等提出提案,共同关注陕西省0-3岁幼儿托育问题。记者从5月6日省政协提案委召开的“促进陕西省0-3岁幼儿托育工作”调研情况通报会上获悉,这些提案已得到省教育厅、省妇联等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回复,陕西省将尽快建立0-3岁早教科学管理机制,以回应委员关切。
加强早教行业顶层设计
据了解,幼儿园早教亲子班、民办早教机构、家庭养育是陕西省目前对0-3岁幼儿进行早教的主要方式,对提高人口素质奠定了一定基础,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陕西省0-3岁早期教育工作还处于探索实践期。
王越群委员在提案中说,目前陕西省没有正式的公办早教机构,也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和法规,缺少普惠性和示范性早教机构,导致陕西省早教质量难以保证。
“应将0-3岁早期教育纳入政府学前教育范围,明确教育部门的早教管理主体责任,并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订陕西省《0-3岁早期教育指导专业标准》和《早教机构管理标准》等,为实施科学的0-3岁早期教育工作提供依据。”王越群建议,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可增设早教班,按照普惠性幼儿园标准收费,并应加强对民办早教机构收费及教育行为的监管。
杨淼和邱祖凤委员通过调研和咨询了解到,孩子0-3岁是大脑生长发育的黄金期,在该阶段对孩子进行适当引导和刺激至关重要,有益于孩子将来的发展。她们建议,应加强顶层设计,从政策、资金、管理体制等方面支持幼儿早教行业,同时应加强早教师资队伍建设,明确人员配备标准,制定出台从业人员职前、职后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制度。
还需多部门联合推动
省教育厅是“0-3岁幼儿早期教育”问题相关提案的主办单位。省教育厅基教一处副处长柳铭表示,早在2003年,省教育厅就倡议陕西省有条件的地市和幼儿园加大对0-3岁婴幼儿家长早期教育能力的指导,并于200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11个市的58所幼儿园参与其中,后期因收费标准、专业师资缺乏、行业审批标准缺失等因素停滞。
据柳铭介绍,近年来省教育厅将早期教育工作重心放在了对0-3岁婴幼儿家长的早期教育指导方面,并于2018年将《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教指导服务研究》列为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进行研究。柳铭表示,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顶层设计,尽快出台陕西省0-3岁早教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建立科学管理机制,规范早教机构行为。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近年来将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作为儿童与教育领域的首要目标,提出“加快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等措施,并积极争取750多万元财政资金建设省级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中心30个,在全国率先成立网络家长学校,开办三秦父母微课堂,并对家长进行家教培训9220场次。此外,还在合阳、石泉和未央三个试点县区建立了30个社区儿童之家,为包括0-3岁在内的儿童及家庭提供多样化喂养和早教服务。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王青芳认为,做好0-3岁儿童早期教育,养是基础,育是核心,既涉及家庭、社会多个层面,又涉及教育、卫健和民政等多部门,需要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各部门合力推动。她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与教育、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各方关注重视幼儿早教,示范带动更多社区建立儿童之家,为0-3岁儿童及家庭提供更多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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