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进行直播构成侵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说,如果商家直播是为了扩大影响力,则具有营利目的,就侵犯了肖像权。即使商家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除非具有阻却违法事由,如新闻报道、公安机关“通缉令”等,否则也构成侵犯肖像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也可向消协、工商举报投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张兴茂律师认为,酒店、餐厅偷拍偷录等行为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商家和网红直播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营利,如果未经允许就在直播画面中出现他人,无疑构成了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但在大街上、旅游景区等公共场合的个人直播并不侵犯他人隐私权。张律师说,各视频直播平台应对播出内容进行审核,直播者也应注重对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的保护,采用打马赛克等技术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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