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规划 物业管理条例(修订)11月审议
本报讯(记者赵明文晨)4月18日,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项目共83件;今年立法计划项目共34件。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小燕,副省长赵刚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主持,秘书长韩水岐出席。
会议指出,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立法为民,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和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定位,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切实制定与改革发展决策相适应、人民群众期盼相适应、体现时代特征的地方性法规。
五年立法规划项目83件
“根据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规定,每届省人大常委会要编制本届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少林介绍说,立法规划是对常委会五年任期内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其作用在于明确五年立法目标任务,増强立法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科学性。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项目分三类共83件。何少林说,一类审议项目46件,主要是立法条件比较成熟,在本届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二类预备审议项目27件,主要是需要抓紧工作,待相关上位法制定、修改或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三类调研项目10件,主要是有立法必要性,但条件尚未成熟,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法规项目。“经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
“83件立法项目中,新制定的35件,修订的48件;属于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衔接配套的有26件,其余属于根据陕西省实际需要制定或修改的法规项目。”何少林说,46件一类审议项目中,目前已经通过9件,有3部法规已经常委会进行了二审或一审,立法规划正在有序推进落实。
今年立法计划项目34件
何少林说,今年立法计划项目也分三类共34件。
一类审议项目13件。其中,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已经通过,实施慈善法办法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已分别进行了二审和一审。安排省人大常委会5月份审议的有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发展中医条例(修订)和测绘条例(修订)。7月份审议的有封山禁牧条例(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和省级机构改革涉及相关法规集中打包修改。9月份审议的有延安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修订)、实施种子法办法(修订)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11月份审议的有物业管理条例(修订)。
二类预备审议项目9件: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标准化条例(修订)、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修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国有资产监督条例。上述立法项目由有关部门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成熟情况安排审议或列入明年审议项目。
三类调研项目12件:实施律师法办法、养老服务条例、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军民融合发展条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学前教育条例、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督条例(修订)。上述立法项目由有关部门今年抓紧做好调研论证工作,将列入明年审议或预备审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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