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质量大清查
本报讯(记者吴莎莎)4月12日,记者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目前,陕西省已全面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
去年,按照国家部署,陕西省确定宝鸡、渭南两市开展粮食库存大清查试点工作。在自查阶段,陕西省组织纳入试点清查范围的151个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在普查阶段,全省共抽调110余人组成10个清查工作组,对两个试点市22个县、142个储粮库点,194.3万余吨粮食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约150万吨粮食逐仓逐货位实施扦样,扦取样品801份,检验数据9334条。非试点市同期开展规模不等的试点清查工作,西安等市做到了试点大清查全覆盖。去年11月,国家联合抽查组赴宝鸡、渭南两市,对陕西省大清查试点情况及5个粮食存储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给予陕西省大清查试点工作充分肯定。
今年的大清查工作以2019年3月31日24时统计结报时点为全省统一的大清查检查时点,分为准备、自查、普查、抽查、汇总整改5个阶段,从3月中旬开始到年底结束,对陕西省全面开展大清查工作。大清查工作聚焦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步检查相关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按照在地检查原则,陕西省对各类企业存储的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地方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进行全面清查,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全程留痕,确保没有漏项。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本次大清查要牢牢抓住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两个重点,查实“数量”,查清“质量”。务必要查清粮食库存实物数量、品种和粮权归属情况,以及不同年份、不同性质、不同品种粮食分仓(货位)储存管理情况;务必要查清承储企业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务必要按照从严清查原则,由省大清查办统一组织全省扦样检验工作,对政策性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进行检查,准确评判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全面了解掌握粮食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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