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催报2018年度报告的公告
凡在2018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须在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报送并公示2018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亦可直接向其登记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2018年度年报期限已经过半,未报送并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请务必抓紧办理!未按时年报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多方面受到限制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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