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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首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青年论坛”举行 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西安日报 2019-04-04 04: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拓玲)3日,由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林业局共同主办的陕西省首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青年论坛”在西北大学举行。“青年学者”代表、省内高校环保社团和志愿者代表共500余人参会。

论坛召开前,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陕西省青少年秦岭生态环保志愿行动图片展。论坛开幕式上,与会领导向环保青年学者代表、各界环保优秀志愿者代表颁发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青年学者”聘书和陕西省秦岭环保志愿行动“形象大使”聘书,来自长安大学的“青年学者”代表李培月教授和西北大学青年志愿者代表李仕林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在主题论坛中,相关领域专家就生态文明建设与秦岭生态保护、秦岭山地生态系统服务与生态保护、生态文明视角下规划设计等方面做了主旨报告。在“科学保护秦岭”分论坛中,百余名青年学者、社团负责人、大学生志愿者代表分别围绕“新时期青年、生态与改革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和“共青团助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青年参与秦岭生态保护”等主题进行研讨,形成了《陕西省首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青年论坛”共识》。

下一步,团省委将立足陕西省青少年思想引领和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以秦岭生态环保志愿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秦岭生态考察、环保宣教、植绿护绿、自然体验等各类专项环保活动,广泛传播绿色理念,壮大绿色队伍,不断拓展陕西省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秦岭保护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形成青年当先、大众参与、社会共创的秦岭生态环保志愿工作体系,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据悉,团省委总结梳理了自2007年开展秦岭环保志愿行动整体情况,组织编撰了《秦岭生态环保志愿大事记》和《秦岭环保志愿行动生态考察报告十例》,还将在暑期组织各个领域“青年学者”领衔的生态考察团队赴秦岭腹地,就当前秦岭保护现状、复绿护绿对策、生态系统修复、水环境监测治理等方面深入开展各类项目调研、科学考察、环保宣教等工作,为各级、各领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秦岭生态知识问答(三)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自什么时间正式施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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