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上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年可减轻电费负担约6.03亿元
本报讯(杨洋)4月1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陕西省自4月1日起将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到13%,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陕西省一般工商业电价。陕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18分,榆林电网每千瓦时降低3.33分,年可减轻省内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约6.03亿元。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本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是今年国家安排的第一次调价工作。下一步,国家将组织各省通过取消、降低基金附加收费,重新核定输配电价等措施,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
据了解,一般工商业电价调整主要惠及中小工业企业和商业服务业。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创新创业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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