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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谩骂是家暴应成为社会共识

半岛都市报 2019-03-27 01:55 大字

陕西省司法厅近日公布《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经常性谩骂等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3月26日中新网)

此次陕西明确规定,经常性谩骂等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这将家庭暴力范围予以了拓展,更有利于保护弱势的家庭成员,也有利于让人们对家庭暴力有更正确的认识,从而避免让自己在有意无意间成了那个伤害亲人的家暴者。将经常性谩骂纳入家暴,值得各地借鉴与推广,并由此成为全社会共识,让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不过也要看到,对经常性谩骂进行认定,目前还较为困难,需要进一步细化规定,增强可操作性,让这一规定真正发挥出效力。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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