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铁饭碗” 不吃“大锅饭” 陕西省国企职工收入与岗位贡献挂钩
“铁饭碗”“大锅饭”是人们长期以来对国有企业的印象,为了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和正常增长机制,规范工资分配秩序,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陕西省去年出台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出台后,会给国企的收入分配制度带来哪些变化,又将会影响到哪些人群?3月5日,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对此进行了解读。
三个环节
决定国企工资总额预算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的任务。这是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之后出台的一项重大的政策,标志着国有企业适应现代管理制度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一句话,工资是挣出来的。”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副处长张静说,对国企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将按照“一适应、两挂钩”的总要求,主要由效益决定、效率调整、水平调控这三个环节来决定。
张静介绍,效益决定是以经济效益增长水平决定工资总额的增长上限,引导省属企业完成高质量发展,带动职工工资总额合理有序增长;效率调整是通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率等指标进行对标调整,实现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协调的目标;水平调控则是要注重收入分配公平,切实做到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统筹处理好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调控不合理的过高收入。
职工收入
与岗位和贡献紧密挂钩
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效益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收入的分配。同时,让能干事、干成事、会干事的职工真正的劳有所获、技有所值,让一线的职工真正得到实惠。
“一方面企业要逐步提高关键岗位的薪酬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以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对非关键岗位的工资要逐步向劳动力市场价位靠拢。另外一个方面,企业应该加强全员的绩效考核,使职工的工资收入和他的工作岗位和实际贡献要紧密的挂钩,实现能增能减。”省人社厅工资福利与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党艳凝介绍,《实施意见》提出集团本部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要低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有效地打破了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
记者了解到,目前省国资委已完成对监管企业的分类工作,并按照《实施意见》的精神基本完成了对省属企业工资总额办法的制定工作,即将印发执行,预计3月份在监管企业全面推行新的工资管理办法。
本报记者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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