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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险”对后续保费的影响有多大?

西安晚报 2019-02-18 04:54 大字

从2018年9月起,陕西、广西、青海三地成为全国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省份。值得各位有车族高度注意的是,大家的车险使用“技巧”和“韬略”,也需要和“车险政策”同步升级,才能尽享改革红利。

那么,日常交通生活中一旦遭遇车辆险情,“用商业险,还是不用?”这个问题就成为不少车主的纠结所在。为此,记者采访了俊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等保险机构的资深从业人员,分门别类列举各种可能的情况,为您支招“出险与否”。

前提:

分清事故责任切莫乱“揽责”

一旦发生车辆事故,请冷静面对,并首先理清责任——如果你无责,那么将不会使用到自己一方的商业险,来年保费也不会受影响。所以,在划分责任时请别因私下协商等因素而轻易揽责,否则来年买车险时你可能会心疼不已的。

如果有责又需要保险公司理赔,就一定会影响下年保费了。因此,我们应该对不同情况的车损事故进行“区别对待”。

选择:

损失2000元内“交强险”当先

不少车主们可能并不清楚,交强险的出险理赔,并不影响您商业险保费的后续优惠——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分开计算保费的,如果只是交强险出险,那么,理赔次数的多少只会对交强险的优惠有影响,不影响次年商业险的投保折扣。

交强险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也就是说,当第三方财产损失小于2000元时不会涉及商业险的理赔次数。按交强险基准保费950元来计算,前一年出险两次及以上,则次年保费将上浮10%变为1045元,若前一年未出险,则次年可享受保费下浮10%变为855元。

可以看出交强险出险对保费金额影响十分有限,所以交强险索赔基本无需考虑次年的涨费情况。由此引申,除非是事故小到几乎可“忽略不计”,否则用交强险来理赔显然要比“几百块私了”更划算。

算账:

损失超2000元宜“灵活对待”

当对方损失超2000元,或本车车辆也需理赔时,这时就得动用商业险了。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商业险当年度出现第二次理赔以后,会导致来年保费出现较大幅度上浮,具体金额或达千元。因此,如果是几百块就能搞定的小事故,建议不要动用商业险,而采取省时、省力又省钱的协商解决。记者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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