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对师德师风方面问题严重者 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解除教师职务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出炉。陕西省将实施师范教育振兴计划,加大对师范类院校的投入,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要逐步达到60%的比例。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将设“陕西省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
建设一批师德教育涵养基地
陕西省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健全教育、宣传、考核、奖惩与监督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一批师德教育涵养基地。将每年九月作为“师德师风宣传月”,细化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教师个人信用档案,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加大对师范类院校的投入,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和一流师范专业建设,在高校“四个一流”建设中给予倾斜。对通过国家师范专业认证的给予经费支持,逐步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建设教师教育学院,着力培育一批省级特色和紧缺师范专业。逐步增加高校师范生招生计划,支持采取定向招生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专业,重点为乡村学校培养学有专长、胜任多学科教学的小学全科教师、“一专多能”的初中短缺学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师范院校要坚持以师范教育为主业,改进和完善师范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类专业要逐步达到60%的比例。
建立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
重点建设20个左右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任务的省级教师示范性培训基地,培育200个承担示范性教师实训基地建设任务的中小学校。推动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和电教部门实质性整合,建立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逐步形成省市县校多级联动网格化教师培训体系。
实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计划。重点建设两所本科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建设10个省级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完善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通过5年努力,中等、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分别达到60%和70%。
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与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好陕西省“千人计划”“特支计划”和“三秦学者创新团队”等重大人才项目。每年遴选40名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为“三秦名师”,评选50名教师进入“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
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尽快完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制订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深化中小学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
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加大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学前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鼓励优秀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和教育博士学位。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和长期聘用代课人员。
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对于在政治思想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对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或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的教师,调整到其他非教学岗位。
建立教师荣誉制度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到2020年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积极救助帮扶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教师。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落实中央关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9年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贫困县区乡村教师,2020年全省范围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健全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对在师德、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对全省农村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授予“陕西省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每两年组织一次申报评选工作,每次奖励500人,每人奖励1万元。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记者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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