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成绩是高校录取重要参考
本报讯(记者张彦刚)记者1月25日从省考试管理中心获悉,2019年陕西省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考政策确定,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省考试管理中心明确,高中信息技术科目考试考生对象确定为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考。往届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考。报名时间由各县(区)或中学自行确定。考试成绩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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