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总工会明确职工逢年过节慰问品标准提高700元
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总工会发出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标准的通知。
根据全总关于职工福利支出标准应随物价上涨适当提高的意见,结合陕西省实际,陕西省总工会将《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第八条第四项修订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慰问品的标准为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200元”。和之前相比,陕西人均年度慰问品标准提高了700元。
通知要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生活用品等,不得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基层工会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各级工会在标准范围内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做好职工群众的节日慰问活动,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使用工会经费,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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