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提高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标准
本报讯(记者郭军)1月15日,陕西省总工会发出《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慰问品的标准上限提高700元,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200元。
近日,全国总工会建议,随着物价上涨,各地工会组织用于职工福利支出的标准也应适当提高。调整前,陕西人均年度慰问金总额不超过1500元(且不得超出当年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通知》要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基层工会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各级工会在标准范围内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职工群众节日慰问活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工会经费,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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