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等4项地方标准发布
本报讯(记者 刘强)14日上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生态环保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地方标准进行了发布和介绍。
新修订的《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通过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水的自净能力,较好地解决了处理达标水进入河道就“超标”的问题。
专门制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出水流经沟渠、自然湿地间接排入水体的情况,全部明确了排放要求。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制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涵盖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等多种燃料种类。经测算,全省燃煤火电锅炉执行新标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将分别下降27%、40%、21%。
此次还发布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执行后,预计炼焦化学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将下降70%;钢铁行业烧结工艺、黄金工业、玻璃行业、陶瓷行业、砖瓦工业的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将会有较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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