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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金融消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陕西省金融消费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

西安晚报 2019-01-14 05:13 大字

1月11日,陕西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谢小强 摄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金融消费领域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使金融消费者获得一条便捷、免费、高效的调解服务新渠道,在陕西省司法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指导下,1月11日,陕西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正式举行,人行西安分行巡视员郑锋、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陕西银保监局副局长倪金乾、陕西证监局纪委书记匡晓凤共同为陕西省金调委揭牌,这也意味着金调委正式面向全省广大金融消费者开展服务。据了解,这也是我国西部地区首家正式成立的省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是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相较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具有及时、便民、灵活、方便、维权成本低的特点。此次将人民调解制度引入金融领域,是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等金融监管机构与陕西省司法厅在2018年中央深改委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导下,运用人民调解的优势在第三方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方面所做的一次有益的尝试,也是陕西省在专业领域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制度的又一成果。

据介绍,陕西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报告陕西省司法厅备案成立。2015年6月30日,在人行西安分行指导下,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成立。目前,调解中心拥有来自全省各地的专家调解员86名,纠纷调解服务覆盖至全省。三年来,调解中心加快开展与省内司法机构的诉调对接工作,现已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签订书面文件,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多家基层法院达成口头协议,诉调对接工作进展良好。截至2018年底,共受理金融纠纷148起,调解105起,调解成功73起,成功率达69.6%。

人行西安分行巡视员郑锋在揭牌仪式上表示,经过3年多的发展,调解中心已经成长为国内同行业领先的纠纷调解服务平台,陕西省金调委依托调解中心设立,是对调解中心功能的加强。陕西省金调委的成立对全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相信今后调解中心会更加专业化、规范化,成为一流的调解组织,为陕西省金融维稳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表示,陕西省金调委是陕西省首家金融调委会,其成立是时代的必然、更是人民的呼声。今后,陕西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加强对调委会的领导和监管,确保调委会正常运转、有效作为,尽最大可能支持调委会的工作,共同维护好全省金融消费者和金融业者的合法权益,着力将陕西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培养成全省乃至全国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新典范、新品牌。(谢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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