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陕西将建立追责问责机制
本报讯(记者 李勇)1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举行政策吹风会,邀请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对《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及方案落实的《追责问责办法》情况进行介绍。
死亡人数减少500人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郭平社介绍,随着人车路的迅速增长,交通事故,特别是伤亡人数也在大幅度增加,所以道路交通安全也成为生产安全的重头。各级政府抓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也成为重中之重。近五年来,陕西连续发生了几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反映出陕西在道路交通安全这一方面存在很多短板和不足,同时也给陕西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敲响了警钟,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和提升。
《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追责问责办法》的施行,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
明年底完成事故多发点段治理任务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周新民介绍,按照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省公安厅对2013年以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并要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隧道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现已排查出事故多发点段1298处、公路隧道安全隐患437处,这些隐患全部已纳入《三年行动方案》中。去年已经完成治理任务82%,今年经过努力要完成治理任务的90%以上,明年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为规范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遏制高速公路货运车辆交通事故,交警总队2018年9月会同省公路局决定在该省范围内,对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连霍高速、京昆高速、福银高速、包茂高速等七条重点高速实行货车分道行驶管控措施。货运车道分道行驶管控措施实施以来,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有了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车载终端 2月底前完成更换
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副局长范炜介绍,陕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2018年提出了对该省“两客一危”车辆车载终端换装升级的工作任务,要求到2019年2月底前完成“两客一危”车辆4G主动安全智能车载终端的更换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可以持续、有效的纠正驾驶员的不安全驾驶行为,尽量减少或杜绝道路运输的安全隐患,有效降低道路运输的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更好的保障人民财产的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信息、环境等多方面的问题,长安大学许彬博士表示,道路交通安全必须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的原则,从根本性、源头性、基础性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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