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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陕西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陕西日报 2019-01-09 07: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吴莎莎)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8年12月中旬以来,陕西省各地坚持边改边查,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重心转入整治整改阶段。针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的陕西省清理整治中存在的问题,陕西省进一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查改并进,效果明显,截至2019年1月2日,已整改违法违规建设设施3288个。

2018年12月22日,针对陕西省部分地区存在的瞒报漏报、整治整改不彻底等问题,陕西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大棚房”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举一反三、全面清查,严格核查、彻底整改,对整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坚决整改。同时,陕西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西安、渭南等市相关部门先后成立了专项行动法务政策专班,以解决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和涉法涉诉问题,对复杂问题、典型案件和重大事项进行集中研判。

截至2019年1月2日,全省共排查设施56.98万个、面积133.29万亩;共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设施3308个、面积10228.13亩,其中包含秦岭北麓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设施94个、面积191.26亩;已整改违法违规建设设施3288个、面积10086.77亩,分别占问题总个数、总面积的99.39%和98.6%;正在整改20个,其中西安13个、汉中7个,面积共141.36亩;已恢复耕地面积5869.39亩。

下一步,陕西省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重点做好3项工作,打好最后阶段的攻坚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一是在全省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清查彻底、整改到位,督促指导尚未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市、区,加快清理整治工作进度。二是及时掌握全国情况,同时做好陕西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总结验收工作。三是加强政策研究,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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