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不能被房产“绑架”
□孙秀岭
“逐年淘汰住宅用地占比过高、有房地产化倾向的不实小镇”“逐年淘汰特色不鲜明、产镇不融合、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小镇”……近段时间,江苏、陕西、云南等省先后发文,对特色小镇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规范,强调特色小镇必须产业立镇,不能借特色小镇之名搞房地产开发。
特色小镇是个新概念,非镇非区,不是行政区划单元,也不是产业园区,而是相对独立于市区,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色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在我国,特色小镇发端于杭州云栖小镇,这种在块状经济和县域经济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创新经济模式,以独特的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实现了“生产”+“生活”+“生态”一体化的聚集,得到了政策层面的肯定和支持,也受到了各地各方面的热情追捧。
特色小镇在较大范围内快速生长,却也良莠不齐。有的地方,打着各种特色小镇旗号,没有什么特色产业,房子搞了一大片,加大了房地产库存;有的盲目“跟风”抢特色小镇“帽子”,把特色小镇当作融资平台,不是先有产业、后建小镇,而是先建小镇、后引产业;有的大干快上造景观、炒概念,纯粹是花样盖房子、卖房子;有的特色小镇主要由房地产商开发建设,房产商以特色小镇为名获取廉价土地,最终仍是为了建房子卖房子,不少人对特色小镇的“房地产化倾向”“假小镇真地产”现象表示担忧。
建设特色小镇,肯定是要盖房子的,没有房地产就形不成一个小镇。但是,特色小镇之“特”,绝不在大片房子上,而是在特色产业上。无论休闲旅游、商贸物流,还是现代制造,或者教育科技、传统文化,所有特色小镇都是建立在特色产业基础之上,建设特色小镇也是为了推动特色产业更有质量地健康发展。这几年,浙江诞生了10个产出超百亿元的特色小镇,就在于立足数字经济、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坚持产业立镇。特色小镇,有“宜业”“宜居”“宜游”三大要素,而“宜业”始终是排在第一位的,“宜业”之业不是房地产业,而是集聚创新要素的高质量特色产业。特色小镇因特色产业而兴,没有特色产业为基础和支撑,聚不起人气,造出的新镇就可能会变“空镇”。令人担忧的是,一旦房地产开发成了特色小镇的主要特色,势必造成地价上涨、租金哄抬,最终也会把特色小镇里的真正特色产业排挤出去,这样的特色小镇也背离其建设初衷。
特色产业是特色小镇的成长“基因”,特色小镇不能被房地产“绑架”。以推动特色产业健康发展为核心,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引导,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禁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保证特色小镇健康发展,推动特色产业大有所为而不是房地产大作为,是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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