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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蓝天保卫战陕西如何再发力 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解读

陕西日报 2018-10-16 06:42 大字

空中俯瞰西安,绿意盎然。本报通讯员肖成摄

陕西省西安植物园新园区门前,蓝天白云景色宜人。本报通讯员仵博摄

本报记者乔佳妮见习记者邬正鹏

编者按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全面对标国务院新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陕西省之前发布的《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老《方案》),2018年10月11日,陕西省发布了《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方案》)。修订后的新《方案》拓展为10部分54项内容,对于未来三年,陕西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出了更严格、更具操作性的举措。本报对新《方案》进行全面解读,以飨读者。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浓度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较2015年下降25%以上,PM10浓度明显下降,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修订原则

新《方案》增加主要内容均来源于老《方案》。修订过程中,陕西省注重坚持了四大原则:

坚持有利于空气质量改善的原则。新《方案》内容和分工全面对标国务院要求,结合陕西省工作实际原汁原味吸收,不打折扣执行。坚持有利于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从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稳中求进、宽严相济,对原方案规定的关中核心区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水泥、焦化项目修改为关中地区严禁新增焦化、水泥产能,执行严于国家的产能置换办法。坚持有利于解决突出矛盾的原则。老《方案》内容全面对标国务院要求,陕西省原方案严于国家要求且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在修订中继续保留。坚持有利于重点工作推进的原则。老《方案》分工已经明确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对照国家要求予以完善增强工作力量。

主要举措

产业发展要绿色

优化产业布局。关中核心防治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制订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各地已确定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企业产能。关中地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结构调整更清洁

关中地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燃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2019年底前,关中地区现有1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全部实行热电联产改造。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开展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清洁替代,30万千瓦以下(不含)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企业参加电力直接交易。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对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2019年底前改造完毕,其中,2018年不少于60%。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关中地区所有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其中,2018年不少于60%。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关中地区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其中生产经营类天然气锅炉2018年全部完成。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绿色交通有看点

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关中地区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25%。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建立过境柴油货车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制度。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发展关中城际轨道交通。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通过采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限行、禁行等手段,倒逼排放不达标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加快淘汰更新。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VI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VI标准的汽柴油。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关中地区使用比例要达到80%。2020年底前,关中地区各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公交车,其中,2018年不少于40%,2019年不少于40%。

面源污染治理出新招

实施防风固沙绿化工程。建设陕北防沙带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沙区绿化、草原保护和防风固沙。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关中地区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加强矸石山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每年新增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不得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关中地区要显著提高。实施重点区域降尘考核。严格执行“禁土令”。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污染物排放要严控

开展关中地区秋冬季攻坚行动。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制订柴油货车绕行关中中心城区方案,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关中地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达到国家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要求。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

联防联控应对有效

加强关中地区联防联控。建设统一调度和信息平台,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西北区域预测预报中心,2019年底前实现7—10天预报能力,省级预报中心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关中地区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石油化工行业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关中地区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其他建材行业(不包括建筑材料以外的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限产5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钢铁、铸造、焦化、化工、有色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钢铁、铸造行业产能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计。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化工、有色行业产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

政策保障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打赢蓝天保卫战,离不开一系列政策支持。陕西省将加大对蓝天保卫战的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绩效联动机制,调动地方各级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积极性。统筹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乡散煤治理、高排放车辆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等。加大对关中地区治污降霾关停搬迁水泥、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关停搬迁企业扣减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经济指标。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同时,陕西省将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实现对各市(区)督察全覆盖,统筹安排重点区域专项督察,夯实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城市,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强化督察问责。

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市(区),省政府公开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省级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开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

打赢蓝天保卫战,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新《方案》明确提出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通过一系列举措,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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