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业发展何处发力?省台盟省台联提案支招
□记者 满淑涵
近段时间以来,国家发改委提出“养老、家政服务将成下一步消费升级重点”,这一新闻,让西安市莲湖区金宝美养老服务中心主任薛梅振奋不已。
“可以说,做养老,政策环境越来越好了。”涉足养老领域四年多,薛梅这样感慨。
不过,受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基础制约,陕西省社会养老产业发展还存在建设标准低、管理服务不规范、地域发展不平衡、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养老服务业发展何处发力?今年省两会期间,省台盟集体提案《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建议》,省政协委员、省台联秘书长何秦个人提案《关于促进陕西省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都关注到这个问题。
去年10月,省台盟、省台联组成“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调研组,走访了西安、延安、商洛的十多家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中我们发现,关中地区远好于陕南、陕北,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区好于相对落后的县区,城市远好于农村。”省台盟参政议政部负责人、提案主笔人潘魏魏说。
对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何秦也深有感触。今年6月底,她参加了省政协召开的“加强陕西省农村养老工作”月度协商座谈会。“有的贫困村养老现状堪忧,大多依靠家庭养老,农村互助幸福院还实现不了‘互助\’功能。”对此,何秦建议,根据贫困地区具体情况,给予扶持政策倾斜,适度提高对当地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
目前,全省已建成运营的农村互助幸福院7577个。根据省民政厅工作计划,截至今年底,还将支持新建1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并在建设指标分配时优先向11个深度贫困县和482个深度贫困村倾斜。何秦认为,农村幸福院的建设,还应“规模适度”。“建设奖励到位后,资金使用情况如何?后续运营能力如何?服务水平到底怎么样?这些问题都应有跟进措施。”
省台盟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建议》中还就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提出具体建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落实税费减免、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要力量,使养老资源逐步均衡化发展,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
“希望未来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同时,能够在就餐补助、医养结合、智慧养老方面有更多更细化的配套政策。”薛梅发现,身边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越来越多,养老服务模式也日趋多元化。“找准定位,精准服务,才能在市场中赢来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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