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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严查严处高校毕业生就业弄虚作假 坚决做到零容忍

陕西省教育厅 2018-09-15 10:39 大字

近期,国务院派出督查组对31个省(区、市)进行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实地督查,其中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作为重点任务。督查中发现,有高校存在用实习单位顶替就业单位、毕业去向填报“升学”和“灵活就业”比例失实、将毕业证与就业合同挂钩等问题,一些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明显失真。

为改进和加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要求,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安排下:督查内容

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有关问题;

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和培训情况;

教育部“四不准”规定(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贯彻落实情况等。督查形式

(一)高校自查。

(二)实地督查。省教育厅组织督查组赴部分高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学生及辅导员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实地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建立校内监督举报机制。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告知毕业生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要将陕西省教育厅就业工作举报电话(029—88668867)和举报信箱(xsc@snedu.gov.cn)告知学生。要及时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二)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培训机制,特别是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队伍的培训,将教育部“四不准”等规定学细学透,全面提高就业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各高校要提高认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迅速整改,狠抓落实。迅速查明情况,省教育厅将重点围绕国务院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及线索,对查实的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

编辑:刘盼龙 审核: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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