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政策加快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
阳光讯(记者 范启斌 王孟颖)9月1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例行吹风会就《陕西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陕西省医改办主任、陕西省卫计委副书记刘岭,省卫计委药政处处长许力宁,陕西省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调研员刘学俊,陕西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副处长范继红对《工作方案》进行了具体全面分析,切实缓解人民群众对仿制药的需求,降低用药负担。
仿制药是不是假药?为什么价格居高不下?
“仿制药不是假药。在国际上仿制药叫做‘非专利药\’,是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仿制药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和相关法律的许可,在治疗效果、质量水平上与原研药品基本一致,被法律认可的替代药品。在国际上普遍采用鼓励创新与鼓励仿制并重的政策导向,所以说仿制药不是假药。”刘岭说。
“所谓的进口药,绝大多数都是原研药,是指制药企业通过一系列的药物研究和临床试验,研究出的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治疗性药物。”陕西省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调研员刘学俊说,“原研药具有研发成本高、周期长、有一定的专利保护期和定价权等特点。研发者为了尽快收回成本,赚取高额利润,从而导致原研药价格比较高。”
刘岭介绍道:“用格列卫作为例子来说,原研的格列卫包装如果是0.1克和60粒的,一瓶大约的价格是1万元左右,一年使用下来的价格就是24万元,如果我们使用相同规格型号的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大体上一瓶的价格是1400元左右,一年的费用就是3.36万元,这是一笔简单的账,就是如果一个患者使用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一年大体可以节约20万左右。作为我们政府部门如何去有效的降低仿制药品的价格和原研药品的价格,我们主要从两个环节去考虑降低仿制药品的价格。
鼓励医院优先使用仿制药 提高仿制药质量
近年来,我国仿制药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数量品种不断丰富,在近17万个药品批文中95%以上都是仿制药,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要看到,由于各种原因,我国仿制药行业大而不强,“多小散乱差”的局面仍然存在。
陕西省鼓励医院优先使用仿制药又会起到什么作用?许力宁说,第一对原研药来讲,原研药的价格会有所降低,而且原研药的使用会趋向合理。第二个对患者来讲,患者用药负担会减轻。第三个对医保资金来讲,由于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价格优势,医保资金的支出会减少。第四个最重要的环节是对仿制药的企业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鼓励和发展仿制药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经过多年发展它的数量已经得到快速增长,但是从具体的品种上看,存在着较大差异,如复方磺胺甲噁唑在全国就有1343个批文,1009家能够生产,而盐酸克林霉素片和盐酸氯雷他定片等品种全国只有1个药品批文。
“鼓励和发展仿制药,首先要按照国家制定的《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以需求为导向,仿制那些我们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易短缺的药品,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罕见病治疗和儿童使用药品,对一些专利即将到期的药品,又有较大市场需求要提前做好准备。第二,通过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使已有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保持一致,第三,要鼓励企业创新原研,提高质量,走向国际市场”范继红解释到。>>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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