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陕西新闻> 正文

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陕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华商报 2018-09-05 01:56 大字

近日,陕西证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对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其中提到,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简称《管理办法》)的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不规范。2017年4月28日,“17陕能债”16亿元募集资金到位后,该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0日、5月15日、5月22日将资金分3笔全部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子公司账户,并于转入当日,又将资金归集到公司结算中心账户,导致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使用,募集资金的存储、划转未在指定专项账户进行,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部分募集资金未用于核准用途。“17陕能债”募集资金经核准用途为补充本部流动资金,公司使用其中3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2017年4月末、2017年12月末,该公司累计新增借款余额分别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40%,均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披露,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华商报记者 黄涛

新闻推荐

陕西省举办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班

阳光讯(记者刘珺)继陕西省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近日,省普查办在西安举办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班,拉开了陕西省...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