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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11月笔试

西安日报 2018-08-14 07: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潇)记者昨日从省招办获悉,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9月4日8:00至9月9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11月3日(星期六)进行笔试。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校考区设在陕西师范大学,笔试设陕西师范大学考区1(仅限本校全日制公费师范在校生报考)和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仅限本校全日制非公费师范在校生报考)。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在所属考区报考;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除外)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考区报考。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安排请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详查,12月11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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