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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制定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行动方案 施工现场道路须有专人清扫洒水

三秦都市报 2018-08-09 03:57 大字

新华社发

为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住建厅日前印发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其中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凡发现的不合格建设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施工现场所有道路 须有专人清扫洒水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

所有施工现场大门醒目位置应设置红黄绿牌和扬尘治理环境保护牌,必须注明扬尘治理措施和责任人及监督电话。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所有道路必须要有专人清扫洒水,场地内要安装自动喷淋管道和设施,要有移动雾化降尘设备和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材料必须覆盖,严禁裸露。水泥及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

施工现场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监控扬尘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对施工过程中损坏的现场道路及时进行修补,堆放材料场地必须硬化,其余场地必须绿化或固化。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按要求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要设置洗车机、洗车槽、沉淀池,配置各种机械设备,确保良好使用,严禁车辆带泥出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施工,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施工现场大门口、围墙四周、施工作业面都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进行实时监控。视频监控要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用三年时间建立完善住建监管智慧平台

全省各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利用三年时间建立完善住建监管智慧平台,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住建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实现建筑工地空气质量数据、执法监管等信息的互联共享和动态更新,提高住建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的精准度,实现施工扬尘排放情况的靶向管控,同时,还将加大巡查执法和专项督察。

扬尘治理不到位的企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落实问责制度。对落实扬尘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必须停工整改,上限处罚,省住建厅将通报批评,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对扬尘治理工作不到位的和存在问题较多单位,省住建厅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市人民政府。

对落实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管不到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拨打全省举报电话029-86243599进行举报。本报记者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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