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之肾”,保护与修复并行 ——省政协建言献策陕西省湿地保护工作
本报记者 齐小英
湿地,具有“地球之肾”的美称。它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环境调节功能和生态效益。
湿地的健康发展、适度开发保护,对于地区生态系统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彰显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省政协十分关注陕西省湿地保护修复与管理工作,今年将“加强陕西省湿地保护”主题列入月度协商计划。年初,省政协领导围绕协商议题,开展专题调研,收集有关提案,主动与提案者沟通咨询;走访省林业厅等业务单位和专家学者并进行座谈交流,了解陕西省在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中的重点难点,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准确性。
4月下旬到5月上旬,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与省林业厅、水利厅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榆林、渭南、宝鸡市的6个区(县),在8个湿地现场开展调研,先后召开4场座谈会,与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交流、分析问题、商讨对策,初步形成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7月25日,在省政协召开的“加强陕西省湿地保护”月度协商座谈会上,部分省市政协委员和省级民主党派、科研院所、重点湿地保护区等有关人员,与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等单位负责人围绕陕西省湿地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协商研究进一步增强湿地保护与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提升陕西省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完善落实法规制度
“陕西省湿地总面积30.85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1.5%。其中有河流湿地、人工湿地、沼泽湿地、湖泊湿地。”
“湿地,像一块吸收洪水的巨大海绵,能够吸纳与储存大规模降水,对渗入地下蓄水层的水进行过滤。”
“湿地中的淤泥和繁茂植被能吸收有害毒素、农药和工业废物,还能向周围扩散潮湿空气,改善热带城镇和极度干燥地区气候。”
在调研中和座谈会上,关于湿地的益处,大家话题不断。
“湿地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它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百姓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省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胡小平介绍此次月度协商有关情况时说,陕西地处西北内陆,干旱缺水,湿地资源尤为重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湿地保护,先后出台《湿地保护条例》《湿地保护修复方案》等,陕西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农工党陕西省委会参政议政部部长南翔宇建议,应组建省政府专职湿地保护综合管理机构,依据陕西省湿地保护总体规划,明确部门职能,增强部门间联系和协调。制定有关湿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法规,完善配套法规和管理细则,用制度保障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
理顺管理工作机制
“湿地及其资源类型多样,保护修复管理与利用涉及林业、水利、国土、环保等多个部门,应引入联席会议制度。”汉中市政协副主席王晓亚认为,这样可以更好地规范湿地保护职能部门的管理行为和执法行为,通过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各部门协调沟通,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规范湿地保护管理秩序。
“要建立湿地保护联合联动协作机制。”省政协委员、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涛认为,要以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建设为契机,建立跨省市区的生态保护联合、联动协作机制,在推动实施城市群规划时,将渭河、黄河等重点流域的生态治理和湿地保护工作与城市群、中小城市、小城镇和乡村建设统筹规划,将湿地建设成为内陆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重要窗口。
“应加强湿地水污染防治,建立湿地监测和评价体系。”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主任科员曹磊认为,应充分利用相关部门人员和设备,严格控制湿地周边污染源总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监管,建立省级湿地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体系。
安康市政协委员、市林业局副局长陈晓虎建议,要加大对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开展湿地调查、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监测站点的建设,加大对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投入力度,充分彰显湿地的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应。
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陕西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众多,人才、技术优势明显,在湿地保护与修复过程中,自然不会缺位。
省政协委员、商洛市政协副主席王书正认为,要注重发挥科技对湿地保护的支撑作用,建立和完善科研、示范、推广及培训相结合的湿地科技支撑体系,建立陕西省湿地生态数据库,制定陕西省湿地保护和治理技术标准,提高湿地保护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人工湿地主要以水库为主要类型,还包括以净化水质为目的的生态治污湿地。目前陕西省人工生态治污湿地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配套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生态湿地,另一类是河滩型生态功能湿地。”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民革陕西省委会副主委、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敬喜认为,只有落实管护责任,人工湿地才能运行正常并发挥效益。
省政协委员、渭南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常伟认为,要引进湿地保护专业高层次人才和科研队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湿地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综合能力;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横向联合,积极开展湿地保护恢复等基础性研究;积极拓展湿地保护国际合作项目,争取引进国际湿地保护的技术和先进理念,为湿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吴海明建议,应适时成立省级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中心、西部湿地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开展湿地保护模式、退化机理及修复技术、湿地监测技术、湿地合理利用等方面研究,联合科研教学机构开展湿地功能价值评价、湿地固碳、湿地与气候变化、湿地与水质安全等方面研究,提高陕西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王昕)陕西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再次下降。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此次陕西电网和榆林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销...
陕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陕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