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记者7月27日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要求,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规范省内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通知规定,对于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转供电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陕西省目录销售电价结算;对于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用户,转供电主体要自2018年8月1日起,将今年以来国家和陕西省出台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全部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截留政策降价红利,并在此基础上利用3个月过渡期对转供电加价收费行为开展自查自纠,重新规范清算电价和收费行为。通知明确,自2018年11月1日起,省内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按陕西省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终端用户有条件执行峰谷电价的,按一般工商业峰谷电价标准执行;终端用户暂无条件执行峰谷电价的,按一般工商业各电压等级平段电价每千瓦时加6分钱的标准执行。 记者 张姣
>>3版
新闻推荐
陕西保险业2018年上半年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金15.6万亿元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各会员单位本年累计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金156028亿元,其中财产险会员单位89721亿元,人...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