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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规定 地方病患者将全部得到医疗救治

延安日报 2018-07-28 16:25 大字

新华社西安7月27日电(记者 都红刚)记者27日从陕西省卫计委了解到,陕西将对全省常住居民Ⅱ度、Ⅲ度大骨节病,中、重度氟骨症,慢型克山病等患者,今年建立健康档案和救治台账,2019年底前,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应治尽治,全部得到医疗救治,并纳入慢病管理。

按照规定,陕西全省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实行以县(区)为主的统一管理。同时,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各市、县要指定1-2所地方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救治工作台账、跟踪管理。其中陕西省级地方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共4家: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

对于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暂按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进行报销,待中央、省级医保特殊政策出台后,再予以调整。先行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骨节等地方病患者进行手术治疗,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健康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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