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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报考普通中专 须参加毕业学业考试

西安晚报 2018-07-20 05:03 大字

按照陕西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8〕24号)规定:普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

各市(区)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并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依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在当地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实施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普通中专,须具有陕西省户籍或陕西省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5周岁;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周岁。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并到考生户籍所在市(区)招办办理备案手续。

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五年制高职),只招收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须参加当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市(区)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并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依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在当地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实施录取。

联合招生

共同培养

为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西安市部分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高职院校实行中高职五年制连读试点工作。所谓中高职五年制连读,就是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采取“3+2”的分段培养模式联合招生共同培养。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招生,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中职段的教学内容,学生经对应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合格后,转入高等职业院校完成后两年的高职课程,经考核合格,学生获得高等职业教育大专文凭。

依据志愿

择优录取

按照省上有关规定,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在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完成。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录取体制和“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国家助学

减免学费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市财发[2013]2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2015]5号)等文件精神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收费标准免学费。同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

马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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