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税务局昨召开“联惩失信 打击虚开”发布会 803件失信“黑名单”遭联合惩戒 将信息推送至公安、海关、工商等相关单位,实施限制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
7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举办“联惩失信 打击虚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会上通报了陕西省税务系统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打击虚开违法,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开展的做法和成效,营造依法诚信纳税良好社会氛围。
陕西“黑名单”公布量全国第一
打击虚开、偷税等违法失信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王青山介绍陕西省税务部门近年来“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黑名单”公布。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803件。其中,偷税案件27件,占比3.4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案件776件,占比96.51%。近年来,陕西省税务系统着重加大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案件的信息公布和联合惩戒力度,在迅速、高质量地查处一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案件的基础上,对违法案件信息及时予以公布,实施联合惩戒。
2017年“黑名单”公布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有力地打击了虚开、偷税等违法失信企业嚣张气焰,有效地净化了市场环境。
二是落实税务失信惩戒。全省税务系统依法依规对“黑名单”当事人采取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等措施。2014年以来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内部惩戒799户次,对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的其他纳税人信用降为D级25户次;严格控制发票领用791户次。
三是促进联合惩戒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以来,陕西省税务机关将公布的803件“黑名单”信息推送至公安、海关、工商等相关单位,实施限制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联合惩戒措施,进一步强化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
欺骗利诱村民进入办税大厅
引导成批次实名认证
近年来,为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伊始,成功告破“西安 1.22”特大虚开团伙案,捣毁犯罪窝点4个,批捕犯罪嫌疑人13人,网上追逃4人。截至5月底,已查实该团伙通过689户空壳企业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15890份,其中179户企业在短短半年内向下游1245户企业虚开发票9552份,涉案金额8.5亿元,税款1.5亿元。
根据近年来查处的案件分析,虚开案件除具有专业化、团伙化、隐蔽化等传统特点外,当前陕西省虚开案件还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企业名称“生僻化”。为快速通过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检索,通常采用生僻或者没有明显寓意的字眼注册,与正常企业经营规律形成鲜明对比。
二是企业人员“村民化”。暴力虚开需要大量身份证件,犯罪分子通过欺骗利诱村民进入办税大厅,再由“黑中介”引导,成批次进行实名认证,涉案公司的法人、股东、财务负责人等大都为乡村户籍。
三是犯罪活动“波次化”。虚开犯罪团伙充分利用其金融、电信诈骗犯罪经验,以不超过三个月为周期,采取“注册认证一批、养殖后备一批、虚开走逃一批”的波次犯罪战术,不间断猖獗作案。
四是经营活动“异常化”。在“养殖”公司期间,通过“两头在外”“阴阳清单”等手段,利用征管漏洞大肆虚开;甚至凌晨2点多还到办税厅使用自助办税ARM机进行发票认证。
五是虚开产业“链条化”。产业链第一环节,社会闲杂人员以欺骗利诱等方式获取村民身份证;第二环节,“黑中介”和刻章公司代理辅助注册、控制大量空壳企业,帮助企业取得领取、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第三环节,以网络等渠道售卖空壳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多环节衔接,形成产业化的犯罪链条。华商报记者 刘百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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