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路 拳拳为民心 彬州市法院执行工作侧记
本报记者 吴红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见效之年、决胜之年。如何提高执行效率?如何科学统筹,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彬州市法院转变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查控体系,强化信用惩戒,逐步确立了适合当地的执行工作模式,执行案件一件件“被消化”。
以信息化为支撑推动破解执行难
“破解‘执行难\’,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了执行找人查物、协调作战的时效和实效。”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信息化技术突破传统执行模式瓶颈,促进了质效提升,助推破解“执行难”。
今年1月,法院受理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陕西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并没有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进一步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挂名法人,实际的公司控制人为张某。获得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对张某的银行流水进一步调查,明确该公司大量资金通过张某的个人股票交易资金账户进出,在经营股票的同时,躲避债务和法院执行。后在银行以及工商部门的配合下,法院依法限制了被执行人全部股票交易资金及账户,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债务。
该院还利用最高法院“总对总”、省法院“点对点”金融网络查控系统,即时查控被执行人在全国二十多家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切实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维护当事人胜诉权利
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彬州市法院不断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穷尽措施打击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李某与杨某因借款合同纠纷闹上法庭,案件最终进入执行程序,然而杨某既不执行且规避执行,法院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在申请人提供了线索后,执行人员找到杨某,将其带至医院体检送公安机关看管过程中,遭到杨某家属围攻,他们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最终,彬州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杨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对妨碍执行、暴力抗法的杨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
近年来,针对执行工作,该院穷尽措施下硬手,不仅加大了财产查控力度,用足用活用尽报告财产、查封、冻结、划拨、搜查、扣押、限制高消费、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执行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及恶意逃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搜查、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向“执行难”宣战
深入推进执行工作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用有限的资源科学运行、合理配置,大力推进执行工作改革,用实际行动向“执行难”宣战。
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情况,遵循执行工作“一性两化”(即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原则,合理配置人员及科室,科学运行执行权,在执行局原本只有一个执行庭的基础上健全内设机构,设立综合科,执一庭,执二庭,成立执行警务中队,积极开展执行权分权和高效运行机制的尝试。
同时,建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开通网络司法拍卖,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是该院在遵循执行工作“一性两化”(即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原则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有力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4月7日,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一辆轿车以92300元的成交价被竞买者许某拍走,这也是咸阳市两级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第一单。首次尝试网络司法拍卖取得成功,为该项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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