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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评说 欠薪应从源头治起

陕西日报 2018-07-13 06:22 大字

  马黎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这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涉及12家公司,其违法行为均为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很受关注。但是,近年来,虽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的规模、涉及的人数等方面每年都有所下降,但依然时有发生。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缘何屡禁不绝?有几个诱因不可忽视。一是施工项目再分包在建设领域非常常见。许多农民工并不是由开发商或总包单位招用,而是由分包单位或者“工头”直接招用,鲜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绝大多数农民工在接受人社部门调查时只知道“工头”的名字,但对开发商、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一无所知。层层转包造成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环节增多、风险加大、周期变长。如果任何一个层次出现问题,都会造成拖欠。二是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太低。虽然我国已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但仍有企业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铤而走险。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制裁手段,现行的处理方式很难对用人单位违法形成威慑。人社部门需要依靠公安等部门来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处理周期长、农民工不愿等待,都是现实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责任人,很难形成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的局面。

  更何况,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让每一位劳动者能够劳有所得,不仅要注重事后的问题整治,更要多关注源头治理。

  在走访劳动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过程中,笔者注意到大家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一是建议提高违法成本。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基础上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置,尤其是对层层分包、违法分包现象要加大处理力度,情节严重的要采取降低执业资格、清理出建设领域等严罚重处措施。同时,要鼓励开发商、总包单位直接招用农民工,直接使用农民工工资卡按月或按期支付工资。二是建议进一步明确主管职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现最多的是建设领域,人社部门对工程的审批、立项、监管、日常管理,以及对涉事用人单位或负责人约束力弱,常常有心无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属职能部门负责介入解决。

  近年来,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委、省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并出台相应文件。随着政策的完善、各方的重视、法律的保障,目前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有效维护,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较以往有了明显缓解。但从问题导向来看,各地各部门还应切实体现担当,注重抓早抓小、源头治理,妥善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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