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陕西新闻> 正文

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 要派工作组赶赴灾区

西安晚报 2018-07-12 05:35 大字

本报讯(记者关颖见习记者郭旭)1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民政厅日前印发了修订后的《陕西省民政厅救灾应急工作规程》。2017年7月4日印发的《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政厅救灾应急工作规程〉的通知》同时废止。

根据修订后的《工作规程》,救灾应急启动后,每日12时前汇总各地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编发《灾情简报》,由省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了解当地政府救灾工作情况和灾区需求,协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新闻推荐

省国土资源厅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本报讯(记者杨娜)为贯彻落实中央及陕西省关于“放管服”等重点工作部署和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尽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