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墙皮脱落损坏轿车 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本报记者 成全勃
随着建筑物使用年限的增加,建筑物外墙墙皮或者悬挂的广告牌等脱落、坠落砸伤路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事件屡见不鲜。发生此类案件,谁来赔偿?
【案情回顾】
某住宅小区于1999年竣工,自2013年7月1日起,某物业公司根据《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负责包括建筑物外墙墙面在内的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017年3月9日,钱某将其宝马轿车停泊在小区外的公共道路上。该公共道路未标记停车位,亦未设立禁停标志。当日有三四级风,小区2号楼约20层处的若干外墙墙砖脱落,部分墙砖砸中钱某的轿车,造成该车前机盖、车顶、后挡风玻璃、天窗、右侧车窗等多处损坏。
事发后,物业公司向钱某支付了3.8万元公众责任险赔款。钱某将车辆交4S店维修,共花费5.4万元。双方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钱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物业公司支付剩余维修费1.6万元。
【法院判决】
物业公司称,钱某的车辆停放位置并非其所管理的停车场,公司既没有收取停车费,也无保管义务;砸伤车辆的墙砖并非物业公司所有,公司非适格被告;公司已经尽到了外墙维护义务。
法院经过审理,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判决物业公司赔偿钱某剩余维修费1.6万元。
【律师评析】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贾海明律师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物业公司是否对钱某的财产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钱某是否有过错,本案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根据《委托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负责包括建筑物外墙墙面在内的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公司依约所承担的义务,应包括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外墙墙砖脱落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的危险或实际损害。本案中,物业公司对于维护、管理义务的履行未能有效阻止外墙墙砖脱落对他人财产造成的危险和损害,故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未尽到维护、管理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建筑物外墙墙砖发生脱落损坏轿车,物业公司未举证证明其不存在过错,故法院认定其存在过错并对钱某财产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于法有据。本案对物业公司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主要考察其对随时可能脱落的建筑物外墙砖危险防免管理义务的履行状况,而非考察外墙墙砖大修义务的履行主体及履行状况,故法院对物业公司认为其非合格被告不予采纳。
至于钱某未在正规车位停车,法院认为,车辆停放的规章旨在规范交通秩序,即便钱某违规停车,亦仅应受相关行政处罚,其行为与车辆在公共道路被砸之间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钱某不存在民事法律上的过错,不应作为减轻物业公司侵权责任的事由。
关于赔偿数额,物业公司应赔偿钱某因损害遭受的实际损失,其获得的公众责任险赔款由保险公司单方估算且未经钱某确认,不应作为赔偿的依据。物业公司认为维修费用过高,然未就费用过高举证证明,亦无证据证明钱某在4S店进行维修存在不当,故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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