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本报讯 (记者 程靖峰)记者7月4日从省信用办获悉,陕西省于2008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过10年探索实践,全省信用工作组织体系已基本形成、信用法规制度已较为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持续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逐步健全。信用体系建设为陕西省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提供了有效支撑。
在政府诚信建设中,陕西省先后印发了《陕西省政务诚信建设重点任务分工》《陕西省政务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并从2018年开始,每年对各设区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各街道办和乡镇政府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政务诚信状况开展第三方评价。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的互联互通,及时将各级政府部门的涉企信息反馈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程度。
在商事制度改革中,陕西省通过信用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维护交易安全。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业务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与省、市、县90%的行政和司法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收录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资质资格等信用信息4000余万条,为全省企事业单位、部分重点人群等社会主体建立了信用档案,为各级政府部门加强社会信用监管提供了数据保障,为社会各界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参与社会信用监督提供了服务支撑。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印发的《陕西省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陕西省将全面完成各类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换发工作,深入开展《陕西省社会信用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年内形成较为成熟的法规草案;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年内实现全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充分共享,推进信用大数据的开发和应用;省信用办将通过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常态化发布“红黑名单”信息和联合奖惩典型案例,针对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恶意欠薪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突出失信问题,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加大惩治力度。
此外,陕西省将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开展信用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个人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的应用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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