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就烈士墓能否回迁及如何祭扫咨询民政部门 烈士墓不能随便迁
多方关注,多人助力。昨天,本报又成功与王能发、魏恵东两位烈士的家属取得了联系。截至目前,已有9位陕籍烈士找到了家人。
在与这些烈士家属的交流中,三秦都市报记者留意到,大家无一例外全都问到了能否迁坟的问题,也有部分家属关心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的一些费用报销问题。昨天,记者就此分别咨询了陕西省民政厅和新疆和静县民政局。
又有两位烈士亲属与本报确认信息
昨天,烈士魏惠东的弟弟魏纪东看到消息联系上记者,他一开口便先解释了自己名字的来历。“我比我哥小5岁,原名叫魏会平。哥哥去世后,家中老人为纪念他,就把我的名字改成了纪东。”
魏先生说,这些年,自己一直想当面告诉哥哥这件事,告诉他全家人一刻都没有忘记过他,只可惜42年过去了,这个心愿一直没有实现。他说,哥哥去世几年后,自己曾跑去新疆找过他一回,但找到的那个墓碑,他觉得可能只是战友们为纪念他做的一个衣冠冢。“当时他们一共有5个人一起出了事,我在当地找到了5座小墓碑,但据判断他的遗体应该没在那埋。”
一晃40余载,这些年,魏纪东不是没有想过再去找哥哥的埋身地,但每次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耽搁了。昨天联系上记者后,他感叹,心里的疙瘩总算是解开了一半。
“烈士王能发是我妈妈的表哥。”昨天上午,市民吴女士联系到本报确认寻亲信息称,王能发家里的情况比较特殊,他的母亲一共生了8个儿子,其中有7个都当了兵,3个牺牲被追认为烈士,可以说是满门英烈。
如今,老太太已经去世,王能发的家人得知他的墓地找到了,都挺欣慰。吴女士向记者表示,他们一家已开始商议前往祭扫的事宜。
能否迁坟 民政部门:有规定不能迁也不建议迁
针对家属们普遍关注的能否将亲人的烈士坟迁回来,昨天,记者咨询了新疆和静县民政局优抚科的一位陈姓工作人员。
该工作人员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已落在烈士陵园里的烈士坟是不可以随便迁移的,仅因病身故的军人坟可以迁移,但这也需要经过相当复杂的审批手续,所以一般来说,不建议家属迁坟。
“现在民政部对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方面有非常多的优待政策,交通也越来越发达。其实让烈士在战友们的陪伴下安息在牺牲地,然后亲属定期来看他,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家属们也完全不必担心亲人墓无人祭扫的问题,除了陵园的工作人员定期对烈士墓进行清扫外,此处还是和静县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常会有一些单位或个人前来祭扫。
该工作人员说,中国人讲究“落叶归根”,她十分理解烈属们这种想要带亲人回家的心愿,但也希望家属们能对民政部门及陵园多一份理解,“像我们陵园的整体建设都是前期规划好的,现在大家都来迁坟,肯定会对陵园造成一定破坏。”
异地祭扫费用咋报销 省民政厅:交通费户籍地报
此外,针对部分家属关心的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的一些费用报销问题,该工作人员称,根据国家民政部2010年3月颁发的《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和静县民政局会按规定承担烈属们在新疆的住宿及出行费用。“原则上每3年一次,每次我们可以帮3位异地亲属安排3天的住宿,报销3天的出行费。”该工作人员称,根据民政部的规定,烈士安葬地民政部门负责上述费用,亲属来回的交通费则由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负责。
昨天,记者前往陕西省民政厅优抚处对这一说法进行了核实。该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民政部确实有这样的规定,烈士亲属如果打算前往安葬地扫墓,可先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提出申请,办理好手续即可前往。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当地民政部门报销,如果当地民政部门推诿或迟迟不予报销,可联系省民政厅反映,省厅将从中督办协调。
在该工作人员出示的民政部的这一《通知》里,记者发现,费用报销其实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组织接待烈士亲属范围,只能是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民政部门每次只负责3位烈士亲属的相关费用,对于超出人员或不服从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接待的,民政部门可不予接待。
而对于具体组织接待补助的办法,《通知》中显示:民政部门组织祭扫的,烈属差旅费由负责组织的民政部门负责,烈士安葬地民政部门负责提供食宿及当地交通工具,做好安排和服务;烈属自行前往的,原则上由烈士安葬地县级民政部门接待,负责每位烈士3位亲属的食宿费用,并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本报记者张晴悦
本报与新疆媒体联动寻找烈士亲属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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