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位老人都能畅享夕阳的美好 ——省政协为陕西省农村养老工作建言献策
本报记者 齐小英
近年来,随着农村就业人口持续大量地涌向城市和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农村“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数量不断增加。如何满足这些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提高农村老年群体生活质量,已经成为社会和家庭共同关注的话题。
想群众所想,想群众所盼。今年初,省政协将“加强陕西省农村养老工作”列为年度月度协商议题,与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等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全面了解陕西省农村养老工作情况。4月至5月,省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赴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等地的28个村、敬老院和相关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调研。
6月29日,省政协邀请部分委员、专家学者和各市政协代表召开座谈会,与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一边是现场提问、发表意见建议,一边是及时答复、解释。双方在协商交流、广开言路、广求良策中增进了解、开阔思路、形成共识、凝心聚力,推动陕西省农村养老工作迈向了新高度。
应对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的必然选择
按照联合国的最新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以上,则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7年底,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接近11%;陕西省占比达10.79%,其中有不少是农村特困人员。今后,老龄人口还将以每年3%左右的速度增长,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十九大报告对我们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确立了根本遵循。
省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张雷介绍本次月度协商调研情况时说,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工作,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养老政策文件,为全省养老工作提供了政策法规保障。
“陕西省积极推进养老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很大成绩。”张雷说,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8991个,各类养老床位221157张,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拥有数35.98张。已建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422所,县级农村特困人员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全省共有92家民办养老机构,主要面向农村老年人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已建成运营农村互助幸福院7577个,宝鸡、铜川、杨凌、韩城实现全覆盖。目前,已累计下拨福利彩票公益金11.39亿元用于资助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全省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增强了老年人的幸福感。
积极探索多元化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
多年来,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的养老需求,陕西省在居家养老、健康养老、智慧养老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打造了政府、社区、家庭、社会力量“四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养老服务向信息化发展,力争让每一位老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托。
省人大代表、民进陕西省委会秘书长高争丽认为,应将农村养老产业纳入城乡一体化整体统筹,发挥城镇养老工作的模范带动功能,开拓农村养老路径和方法;搭建城乡养老工作的互通互惠机制,挖掘农村养老资源对城镇的反哺功能,带动城镇和乡村两个层面的养老产业多元化。
商洛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建议,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充分衔接,统筹规划,分步推进。不断拓展农村养老机构的服务功能,集中力量解决“三无”和“五保”老人的养老问题,同时面向其他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省政协委员、武警陕西省总队医院院长段炜表示,要通过整合民政、卫生、社保等资源,大力推行有利于推广的医养结合模式。各部门应从建筑设施、卫生条件、服务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对乡镇医养机构进行准入资质认定和监管,使医疗机构集医疗、康复、养老等功能为一体,全面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建设‘互联网+物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铜川市政协建议,以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供给加盟商为基础端,通过给老年人配发腕表的形式直接入户服务,形成养老产业链。
“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职业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渭南市政协认为,应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对从业养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与会人员认为,养老服务要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社会主体,逐步从基本的生活照料延伸到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爱心护理、紧急援助等各个方面,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孝老敬老氛围
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大量青壮年在外务工、安家,一些即使在生活上能够自理的留守、空巢、独居老人,在精神上仍是“孤独的守望者”。无论在家在外养老,他们都希望成为“快乐的老顽童”,身心和谐、精神愉悦。
“百善孝为先。”省政协委员、渭南市政协副主席刘巧莲认为,政府应在弘扬孝道文化上下重拳,填充精神养老的空白。把“以孝治村”列为乡村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村委会、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加强民风民俗建设,引导村民自觉自愿尊老敬老。同时,通过金融手段、服务支撑和技能培训等方式,为老年人子女赡养照料父母提供便利。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温海红、马玉娟、李艳梅认为,媒体应大力宣传尊老爱老典型事迹,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杨红娟建议,应在家庭、社会各个层面弘扬孝敬、平等、保障、共享、和谐精神,规范养老、敬老行为,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老年人权益损害,构建乡风文明的社会基础。
把孝亲敬老融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不仅关系社会各个方面,更关系我们每个人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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