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4年 发现“被社保” 当事人称公司不但没给他缴社保,还伪造参保证明用于投标,目前高新区社保中心已展开调查
华商报讯(记者 魏光敬)在公司辛苦4年,从基层干到管理层,却无意中发现公司没给他缴纳过社保。小李称不但如此,公司还伪造他的社保用于投标。
上网查不到自己的社保信息
昨日,来自宝鸡的小李告诉华商报记者,2014年6月他入职陕西鸿安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入职时公司承诺社保齐全,并签订了一份建造师的聘用合同、一份正式劳动合同。今年6月,他无意间知道公司没有给他缴纳社保,他上网查询,发现的确没有自己的社保信息。向公司反映,办公室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说,自己说了也不算。
小李说公司不但没缴社保,还伪造他本人的社保用于工程投标,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小李在公司负责工程项目,他说由于现在工程类项目管理得比较严,参与投标时,招标公司在资格预审时,要求投标单位项目联系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为证实这些人的身份信息,要求公司提供这些人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还要盖单位公章。既然公司没给他缴社保,那么投标时做的社保资料又是怎么来的?小李通过查询以往投标资料,发现了自己被社保的内容。
社保中心称没有开参保户
昨日,记者看到小李持有的一份2016年4月9日高新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显示陕西鸿安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参加的社保险种有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目前缴费正常,并附有26名参保人员名单。其中小李的养老基数为3808元,参保的险种一栏中都显示“有”。这份证明资料上盖着高新区社保中心公章。
公司没给小李参加社保,为什么却显示他参加社保了呢?7月3日上午,小李再次来到高新区社保中心。经过查询,他所在公司并没有给他开设参保户,也就是说这份参保证明是伪造的。
小李说,他在公司干了4年多,其间公司参加了无数次的投标,他这样被“社保”不知道有多少次。在这份26人的名单里,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有社保的?随后,小李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高新区社保中心投诉:公司为何这么多年没给他缴社保?公司在未缴社保的情况下,为何伪造他相关资料进行投标?希望高新区社保中心给个合理的答复。
昨日,小李又致电高新区社保中心,负责投诉的责任人郑晓川(音)称,他们已受理并展开调查。针对记者关于未缴社保如何处理,伪造小李的社保证明是否向当地警方报案的问题,该负责人称,由于涉及当事人隐私,暂时不方便透露相关信息。
昨日,陕西鸿安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一王姓负责人称,他们正调查,并向领导汇报。但截至昨晚6时,一直没回复。
>>律师说法
提供虚假社保缴纳证明中标无效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冉琴律师说,《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及《社会保险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上述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缴、少缴或者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予改正的,可对用人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冉琴表示,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社保缴纳证明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陕西鸿安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虚假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属实,则其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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