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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行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秦都市报 2018-07-02 03:2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维)昨日来自省水利厅消息,《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行责任主体法人代表授权和项目负责人书面承诺制度,建立工程质量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和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通过提高从业单位质量责任意识,落实参建方质量终身责任,强化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追究,确保全省水利项目建设“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实施意见》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从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按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单位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勘察单位对勘察成果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成果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承担直接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质量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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