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价格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报讯 (记者 王向华)6月28日,记者从省委改革办、省委外宣办联合举行的“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七场上获悉,陕西省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价格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陕西省通过修订公布《陕西省定价目录》,最大限度地放开了一批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管理权限。截至目前,陕西省政府定价项目由83项缩减为28项,减少约66%,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建立。
陕西省持续推进电价、天然气价格、水价等重要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在电价改革方面,陕西省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输配电价改革、大工业电价并类、清理规范电网环节收费等措施,降低用电成本,每年可减轻企业电费负担40亿元以上;同时,陕西省对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用电和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形成了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倒逼机制,调动了居民节约资源积极性;陕西省还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2016年以来,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累计约500亿千瓦时。
在天然气价格改革方面,陕西省积极构建天然气价格监管制度框架,并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将非居民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进行并轨,还先后放开了液化天然气(LNG)、化肥和大工业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明确储气调峰设施相关价格由市场确定。
在水价改革方面,陕西省建立健全城镇水价形成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前,陕西省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已基本建立。自2017年开始,陕西省计划用5年时间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机制。与此同时,陕西省还进一步加大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2012年以来,陕西省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约437亿元,核减率达17.6%。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不断健全反映能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陕西省制定阶梯价格和累进加价制度,对于居民日常生活和一些特殊行业中使用的水、电、气、热,实施用得越多、价格越高的政策。同时,陕西省还制定出台奖惩结合的环保电价、清洁供暖价格、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等价格政策。
为切实做好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工作,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陕西省完善价格应急和调控预案,积极开展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平抑价格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累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8亿多元。
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陕西省还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先后清理取消7项政府性基金和10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8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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