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已累计发布生态环保地方标准33项
本报讯(记者张电达)6月26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陕西省从2003年配合山川秀美工程首次发布三项生态环保地方标准开始,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标准33项,现行有效标准25项。其中,涉水标准4项,涉气标准10项,涉固废标准1项,检测方法4项,清洁生产2项,管理规范4项。
据介绍,去年以来,省环保厅从4个方面不断加大标准工作力度。
——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优化工作流程,加大标准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建立了规范、有序的标准制修订制度。同时,还建立了业务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和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措施,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标准工作。
——成立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今年5月,省质监局正式批准成立了由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组建的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陕西省的环保标准有了专业的技术队伍和组织,将有力地支撑陕西省的标准工作。
——加大标准对改善环境质量“引”与“逼”的调控作用。近两年,省环保厅共发布5项标准,分别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兰炭工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启动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8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18年新立项5项标准,以上共计18项,相当于现行有效标准数量的72%。这些标准的实施,将为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提升全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的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
——加大标准宣传和调研力度,不断推动形成环境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者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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