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把“外婆”改成“姥姥” 以后要唱《姥姥的澎湖湾》,你接受吗?
上海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文《打碗碗花》中,“外婆”被改为了“姥姥”昨天一早,不少上海人的朋友圈都不同程度地“炸了锅”,争议的焦点源于小学语文课本里的一篇文章,将原文的“外婆”改成了“姥姥”。去年上海市教委针对这一问题曾给出过答复:“姥姥”是普通话语词汇,“外婆”属方言。很多网友表示不习惯、不接受。而语言专家也表示,“外婆”是通用词,没有必要硬性改为“姥姥”。
“外婆”改“姥姥”引争议
20日,有微博网友爆料称,上海小学二年级的语文课文第24课《打碗碗花》,原文中的“外婆”全部被改成了“姥姥”。有网友晒出女儿7年前的课本,那时候还是“外婆”,并没有做改动。
据了解,《打碗碗花》出自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课本(沪教版)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试用本)教材。还有网友爆料称,同一本教材的第6课《马鸣加的新书包》,也全部用的“姥姥”这一表述。
这消息一出来,网友炸开了锅!
多数网友认为,“姥姥”才是方言,“外婆”才是标准的书面语。还有网友表示,如果要把“外婆”改为“姥姥”那应该统一为“外祖母”吧?甚至有网友打趣说,“我不禁想到一首传唱颇广的歌曲:《姥姥的澎湖湾》”还有网友质疑说,“教材编订者修改原作者文章,经过同意了吗?”
官方答复难以服众
有网友找出了去年上海市教委针对这一问题的答复,当时答复称: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姥姥”是普通话语词汇,指“外祖母”,姥姥、姥爷一般是在口语中使用较多,而“外婆、外公”属于方言。
什么时候外婆成了方言了呢?记者查阅第6版《现代汉语词词典》,发现“外婆”一词上确实标注“方言”,而语义为外祖母的“姥姥”一词无此标注。
而查询《北京方言词典》(商务印书馆1985年出版),在“姥姥”的词条下面,有这样几种解释:一是儿童称老年妇女,如刘姥姥;二是反驳词,相当于“哼”“胡说”,如“给他?姥姥!”这是从满语演变而来的,今天京骂中的“姥姥”即是此谓;三是用于坚决反对,有“任何人”的意思,如“姥姥来了我也不给”;四是指外婆。
可见,“外婆”并不是方言,而是普通话,解释“姥姥”的时候就用到了“外婆”,可见,“外婆”是大家都能理解的通用语,在词典中是不能用方言解释方言的,除非方言已经成为了通用语。再者,“姥姥”本来也是方言,或者说,既是方言,也是普通话。因此,如果“外婆”是方言而不能进教材,那么,恐怕“姥姥”也有方言的嫌疑。
专家说法
没必要改,“外婆”是通用词
上海大学文学院中文系教授、上海大学语言研究中心主任钱乃荣表示,教材上的书面语规范是没有问题的,但也不能把方言词和通用语词界线划死了太过。方言词和通用词没有严格的界限,普通话也要不断从人民群众方言口语中吸取活水,方言词用得多了也可以成为通用词。“外婆”在国内不少的地区都在使用,就连已经出版的书也有“狼外婆”这样的书面语出现,所以在他看来没有必要对这样的字眼刻意改动。
钱乃荣还提到,很多作家写作都有用方言的习惯,鲁迅、茅盾、老舍、叶圣陶这些作家文章中都用了很多方言,不少文章也被选入教材了没有改动。《打碗碗花》作者是陕西作家,原文用的就是“外婆”。
严格说来,“姥姥”才是方言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现代汉语教研室主任郑伟也表示,这样的改动其实并不妥当,可能以北方方言为词汇基础的普通话没有“外公外婆”的叫法,但“外公外婆”在学术层面上算不上方言。
郑伟也告诉记者,江浙一带的方言有“好公好婆”“舅公舅婆”之类,而“外公外婆”则是南方、北方地区都能理解、接受的正式称呼。“北方方言区的人会觉得外公外婆更书面化,因为他们的口语里不用,但严格说来,姥姥姥爷也是北方的一种方言。
文学创作,用方言效果更好
上海作家协会专业作家孙未出版过二十余本著作,她告诉记者:“出版过程中被删改是可以理解的,我自己的文章就被改过很多次”。但是她始终认为,如果不是严格的公文写作,在文学写作中,使用少许方言的词汇与叙述节奏是一种通常的艺术表达方法,甚至有一部分文学作品为了达到艺术效果,使用更大比例的方言进入书写语言进行表达,不仅没有引发阅读困难,还造就了特殊的艺术效果。“作家有来自不同地方的,大家的写作可以让孩子们了解不同的称谓和文字风格之美,岂不是更符合文学的教育?”她表示。综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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