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年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4.19亿元
本报讯(记者梁璠)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日前陕西省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年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4.19亿元。
省物价局表示,为降低社会用电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提升陕西省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安排部署,近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将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下调、电网企业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省内一般工商业电价。
其中陕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同步降低1.76分,榆林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同步降低2.14分,年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4.19亿元。
据了解,本次电价调整是落实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目标要求的又一举措。今年4月陕西省已通过降低电网企业输配电价方式组织实施了第一轮降电价工作,将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58分,年可减轻省内用户负担约3.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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