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鼓励社会力量 举办全科诊所
本报讯(记者王燕)记者昨日从省卫计委获悉,陕西省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陕西省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鼓励各地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组建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团队,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标准,将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并向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全科医生重点倾斜。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得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清理简化审批事项,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提供就近医疗保健服务。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
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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