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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民意,意见箱等于形同虚设

梧州日报 2018-06-04 09:13 大字

陈荣贵

近日,经媒体曝光,海口市某街道办的一个意见箱火了:该意见箱“长得”有点高,投递口距离地面约2米,得站在一把高约50厘米的椅子上,举起手才勉强够得着投递口。为什么把意见箱设置得这么高呢?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觉得高,“我们工作人员都能够得着”,另外,箱子安装在高处“主要是防止小朋友破坏。”

意见箱是供群众提意见和建议的箱子,有利于倾听群众诉求,改善民生福祉。意见箱让群众高不可攀,在为群众服务的态度上,官方的回应也显得诚意不足,其言下之意是,既然“我们”能够得着,为什么“你们”不行?意见箱原本就是给群众提意见的,服务对象是群众而不是“我们”,官方的回应俨然一副高高在上的傲慢姿态。而且,意见箱一般都是用铁皮或者木板做成的,牢固性尚可,将破坏意见箱的黑锅甩给“熊孩子”,理由过于牵强了。

意见箱的高度让群众很有意见,已经不是第一回了。事实上,2米高的意见箱还不是最高的,据了解,去年云南还出现过一个3米高的意见箱,市民提个意见竟然需要一部梯子,堪称“最高”意见箱——一个意见箱尚且如此高高在上地架空民意,脱离群众,又如何谈得上为人民服务?

奇葩如“最高”意见箱,无疑该收敛收敛傲慢的权力了。对于高不可攀的意见箱,我们不必过于惊诧,须知,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刁钻古怪的政府服务并非没有,而将群众意见举报信箱置于摄像监控之下,也不是什么天方夜谭。“最安全”意见箱两年前出现在陕西某县政府部门,被曝光后,办事人员顾左右而言他,称安装摄像头是粗心大意所致,仅仅是为了监控交通状况。设立群众意见举报信箱的初衷是要接受群众监督,将摄像头对准举报箱,反倒“监督”起群众来了,真让人有点匪夷所思。不管是粗心大意还是有意为之,“举报将被监控”是既定事实,相关部门即便进行危机公关,也难以弥合政民之间出现的信任裂缝。

无论是“高人一头”的意见箱,还是暴露在监控之下的举报箱,说到底,无非是不欢迎群众提意见,是在为群众表达诉求设置障碍,害怕群众揭老底。倘若是有意为之,摆明就是在抵制监督、掩盖问题,背后很可能存在违法乱纪问题。如果党员干部干净忠诚有担当,又何须铤而走险打压群众监督?

正确对待群众批评和监督,向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践行群众路线,设立群众意见箱,是集思广益、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的一种形式。对意见箱遮遮掩掩,设置障碍,其实也是对民众监督权利的践踏,是对群众利益的漠视,更是对民意的敷衍。

当然,在传播媒介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问政和网络举报早已成为政府治理的新常态,传统意见箱的功能已经大大弱化,但并不代表意见箱就该沦为摆设,可以走过场。事实证明,监督越便利,政民互信程度越高。畅通监督渠道就必须为监督扫清障碍,让群众不必再提心吊胆提意见,也不必再仰视那高高在上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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