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陕西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扫描
本报记者 霍强
近年来,陕西省按照“部门协同推进、行政司法衔接、维权援助补充”的保护模式,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商环境和创新创业环境得到了持续优化提升。
行政执法
为知识产权“护航”
家具行业具有产品更新周期短、设计性强等特点,畅销产品被其他企业仿制抄袭的现象普遍存在,给整个行业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去年6月,浙江某贸易公司发现,西安市灞桥区某建材家居城内一家店铺销售的产品外观特征与该公司拥有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极为相似。该公司随即向西安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处理请求。西安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后,迅速展开案件处理工作。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验和技术比对,西安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已落入了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该局作出了处理决定,要求这家店铺立即停止销售侵害请求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不得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投放市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
本案的快速处理,及时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在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整顿西安市家具类专业市场秩序、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去年以来,陕西省强化部门间执法协作和省、市、县执法联动,围绕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以及展会、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全省专利执法维权“护航”“雷霆”等专项行动。2017年,全省办理专利行政案件905件,同比增长20%以上。
行政司法
撑起知识产权“保护伞”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陕西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做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决定的强制执行工作。这对维护法律尊严、树立专利行政执法威信、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均产生了积极作用。”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说。
专利权人赵某曾饱受侵权困扰,对司法保护的重要性有着切身体会。他于2015年1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白酒储存容器”实用新型专利,同年7月获得了专利授权。而王某未经赵某许可,制造销售其专利产品。赵某向宝鸡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请求。
宝鸡市知识产权局依法立案、审理后,作出了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被请求人王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得再生产和销售涉案专利产品。但王某不仅未停止其侵权行为,还进一步扩大规模,制造和销售侵权产品,严重损害了专利权人赵某的正当权益。为了让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再继续受损,宝鸡市知识产权局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处理决定强制执行申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于2017年4月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随后,王某删除了网络宣传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再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省知识产权局分别与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建立了知识产权(专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2月24日,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成为我国西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也将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省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处处长冯芳介绍,陕西省正在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知识产权严重违法行为失信“黑名单”制度。对经过法院和管理部门确定的专利违法行为,陕西省在专利资助项目及其他项目上不予支持,以加大企业和个人违法成本。
援助服务
成为知识产权“加油站”
“我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就要加大对侵权人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人的侵权成本,让侵权人不敢再侵权,不能在侵权中获利。同时,我们要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高端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马治国教授说。
陕西省在西北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西安工程大学等高校已建立了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专题宣传活动。在第三届丝博会上,省知识产权局专门组织了西北大学的知识产权志愿者入驻展会现场,为参展企业、专利权人及消费者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
维权援助服务成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加油站”。目前,陕西省在各地市均设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实现了维权援助工作全覆盖。同时,陕西省还建立了重点企业联系机制,为其提供“一对一”专业知识产权服务。2017年,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热线接听量达2831次,是上一年的1.5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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