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9297元
昨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公布2017年陕西贫困地区农村扶贫开发状况,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及增速高于全省贫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持续较快增长。
农村贫困人口年均减少84万人
截至2017年末,陕西省贫困人口由2010年的756万人减少到169万人,共计减贫587万人,占2010年贫困人口的77.6%;贫困发生率由27.4%下降到6.3%。2017年较2016年减贫57万人,贫困发生率由上年的8.4%下降到6.3%,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
从贫困人口整体规模和贫困发生率上看,陕西与全国扶贫开发工作基本同步,7年间陕西农村贫困人口年均减少84万人,贫困发生率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减贫效果十分显著。但值得关注的是,从2015年开始,陕西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比例有所上升,在2017年底,占比超过了5.5%,减贫形势依然严峻。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
2017年,陕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97元,同比增长1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实际增速快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比上年实际增速快1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农村平均水平的90.6%,占比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从收入来源看,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872元,同比增长11.7%;家庭经营净收入3007元,增长2.8%;财产净收入138元,增长13.4%;转移净收入2280元,增长19.2%。工资性收入仍然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可支配收入的40%以上;随着产业扶贫措施的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二三产业加快发展,家庭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占到可支配收入的32%;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补贴发放到位,医疗保障全面覆盖,人均转移性收入增幅最大。2017年全省三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427元,增长11.6%,收入水平及增速均高于全省贫困地区和扶贫开发重点县。2017年陕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09元,增长9.6%。
家用汽车每百户拥有量增加
随着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陕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开始升级。包括家用汽车、洗衣机、电冰箱、移动电话、计算机等在内的,享受型消费品拥有量连年增长。每百户拥有量分别从2014年的家用汽车4.8辆、洗衣机80.9台、电冰箱51.8台、移动电话208.5部、计算机14.1台增加到2017年底的10.4辆、88.3台、70台、239.3部和19.5台,三年间分别增加116.7%、9.1%、35.1%、14.8%和38.3%。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2017年底,陕西贫困地区农村每百户洗衣机、移动电话、计算机的拥有量已经超过全国贫困农村的平均水平,但每百户汽车和电冰箱的拥有量还有一定差距。本报记者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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